Placeholder致VC們的一封信:加密貨幣分配的原罪

21-04-19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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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The Original Sin》
原文來源:Placeholder
原文編譯:0x26


隨着加密貨幣總市值突破兩萬億,彷彿市場的輪迴一樣,加密貨幣行業又回到了那個「新興 VC 遍地走、開盤幾十倍,一級市場搶到就是賺到」的「盛況」。衆多所謂的「明星」項目會將大部分額度留給團隊和投資者,而僅僅分配給大衆幾千幾萬刀的份額,同時採用推特關注、@ 好友和轉發的類「旁氏」營銷策略,而上線就是 xx 倍的行情又讓很多二級市場參與者望而卻步,不知道如何支持或參與喜歡的項目,即使是當初行業內大力倡導的 fair launch 也隨着市場的火爆和 DeFi 的平淡而不了了之。

 

對於此,Placeholder 聯合創始人 Chris Burniske 發佈了一篇名爲《The Original Sin》闡述了 Placeholder 以及 USV 對行業內 VC 和創始團隊的建議,與行業內的「內部人士」一起探討如何讓「佔領了高地」的 VC 擺脫所謂的「原罪」,並使加密貨幣領域更美好。

 

星球大戰 歐比旺:一切都結束了,我已佔領高地

 

Placeholder 在剖析市場的時候也在寫自己,來自 USV 曾寫出《胖協議》的 Joel Monegro 和來自 ARK Crypto 的 Chris Burniske 一直指引着市場的步伐,此文不僅指導了 VC,也給新項目的創始人做了指引,在剖析過程中,頗有一種「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薦軒轅」的行業使命感。

 

律動將原文翻譯整理如下:

 

這篇文章涉及到的內容只與一件事有關:支撐一個加密貨幣項目的資本最初分配策略是什麼?在 Placeholder 和 USV 團隊之間最近的一次談話中,Fred Wilson(USV 聯合創始人)評論說(USV 聯合創始人),在他所經歷的項目逐漸變差的情況中,隨着時間的推移,往往都可以追溯到最初的「原罪」(這裏的原罪指的是:團隊、方法、經濟模型或關鍵決策)。而聚焦到加密貨幣項目中,我們經常觀察到的一個原罪就是在那些被標榜爲絕對公平的系統中,內部人員擁有太多東西。

 

當然「公平分配」是一種規範性判斷,它源於我們所看到的加密行業內的共同信念:創造公平競爭環境,讓每個人都有機會享有金融主權。如果一小羣業內人士定期拿走 FDV(完全稀釋市值,即代幣全部釋放、分配後總市值)的一半 (當然,當前情況下這是很常見的),我們就嚴重破壞了這項技術的初衷——再分配,目的就變成了只是讓少數人變得富有事實是,這些人即使少拿一些錢,也可以做得非常好,他們只是放任自流,儘可能多拿錢,用「事情一直都是這樣做的」或者「受託責任」的錯誤說法來搪塞自己和他人。

 

行業一直致力於建立無准入、開放的技術。這個過程大部分是開放的,但是最封閉和神祕的部分是早期融資。雖然這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監管和社會規範的驅動,但更險惡的因素是,內部人士可以不成比例地傾斜天平,使其有利於自己,同時將細節隱藏在公衆視野之外。越早期的投資者表現得越急躁,他們就會變得越大膽,越有權力,以至於這種權力會對整個行業的健康產生不利影響。

 

在這種不透明的面紗下,過去財富和權力分配失衡的規範和結構也在這個行業發揮作用。如果我們不公開解決加密貨幣網絡成立之初的問題,那麼我們必然會重蹈過去社會的覆轍。

 

哪裏有資本,哪裏就有權力。

 

最密切參與資本初始創造和分配的兩類組織是創始團隊和早期投資者 (包括 VC、 高頻基金和行業內業務多元的混合體)。創始團隊如果想要建立一些東西,除非他們有錢獨立地支持自己和團隊,否則他們會求助於早期投資者,這些投資者會爲這段旅程提供風險資本。雖然加密貨幣經常妖魔化這個過程,但它可以是一個健康和有益的過程,允許一個沒有財富的創業者在一個想法上做冒險,如果成功了,當然得到足夠的好處,如果它失敗了,創始人可以離開開啓下一段征程。

 

不過還有另外一個世界,這種關係就變得不健康了,尤其是在有機會主義的投資人的情況下,意識到投資人和創業者之間的信息分配不對稱,再加上一個沒有經驗的創業者的情況下。初次創業者,一定要小心了。我們已經在很多的交易中頻繁地觀察到了,早期階段的掠奪性行爲在加密領域比其他領域更常見。

 

這種不對稱的優勢賦予了投資者主場優勢,只要他們能夠在其他投資者說這些協議不合理之前讓創業者同意簽署那些法律協議,那麼創業者就可能「傻乎乎」地同意,之後項目就有可能永遠受到這種原罪的影響。

 

對創業者來說,保護自己的一個重要資源就是其他已經經歷過募資的創業者。向他們詢問不同投資者的聲譽,他們後悔的事情,他們認爲公平的事情等等。如果你正在考慮某輪的主要投資人,你應該與該投資人的投資組合中的項目交流,以獲得關於該投資人的參考資料--參考資料不需要是片面的。此外,如果可以的話,儘量拿到不止一份條款表。這就是作爲一個創業者保護自己的幾個簡單步驟。

 

如果我們想要進行結構性的社會變革,那麼創業者和投資者就需要共同研究我們想要的變革是什麼。如果我們不這樣做,只能按照一直以來的方式繼續下去。雖然加密技術是一種大規模的通縮和使社會扁平化技術,並因此定向開放了資本的獲取渠道,但加密技術的(再)分配方式有很大的範圍,這取決於我們容忍和認可的社會規範。

 

在 Placeholder,我們的目標是隻在項目的總量中佔據 1-5% 的份額,當前 Placeholder 的最集中的佔比 7%。有些人可能會說這個數字還是太高了,但是這與私募股權投資者所瞄準的公司 10-20% 的所有權相去甚遠。我們覺得這樣的比例很合適:加密貨幣項目是新興的經濟形式,它們使用協議來代替公司,提供專業的服務,並且從一開始就具有全球化的能力。我們假設,他們的規模、願景和不同的利益相關者需要比公司更均勻的代幣所有權分配,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 (公司不會使用股權來增加供、需雙方的增長,但加密貨幣項目經常使用他們的資產這樣做)。

 

不談論我們這種特例,回看整個行業。Placeholder 提倡的是,當資本首次分配時,比例應爲「25% 的內部,75% 的外部 (外部獲得的是內部的 3 倍) 的分配規則」。所謂內部人士,我們指的是核心團隊、投資者和關係密切的顧問——可以說是所有冒着投資可能會歸零、勞動力和資本流失的人。而且 25% 對於一些內部人士來說聽起來太多了——例如,比特幣持有者一直抱怨 Zcash 將 20% 的區塊獎勵分配給非礦業網絡貢獻者——但是 25% 對於現在行業內更爲普遍的 40%-50% 分配給內部人士來說是很少的。

 

但是其實 Placeholder 也並不完美。我們並不能總能達到這個目標,當我們沒有達到這個目標時 (比如,超過 25% 的資金分配給內部),通常是基於對長尾通貨膨脹的預期,作爲一種隨着時間推移的再分配和增長策略。此外,當治理權逐漸移交給代幣持有者時,計劃的供應分配可以改變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當外部投資者得到代幣時,他們很快就會做出內部投資者一樣的行爲)。

 

看待資本相對分佈的另一種方式是,分析外部相對於內部的得到分配的數量比例。對 Placeholder 來說,我們今天認爲可行的、能夠幫助社會進入更公平狀態的情況是,外部得到數量是內部的 2-4 倍。內部代表的是一個小得多的羣體,因此需要爲無准入的公衆保留成倍的分配可能性。

 

爲了達到這個目標,內部可以獲得佔分配總量的 20-33%,以使其起步和發展。在這種配置中,我們的期望是讓創始人獲得投資者所能得到的 2 倍:團隊比投資者更重要,也應該被如此評價。然後無准入的公衆最終獲得供應的 67-80% (最少佔內部的 2 倍,最多 4 倍)。

 

有些人會說,根本不應該有私人融資,就像比特幣一樣。根據項目的目標,這可能確實是一些項目和創始人可行的替代方案 (例如 Decred 的自我資助計劃)。我們期待着看到更多這方面的實驗,並有可能在二級市場上支持它們。

 

作爲一個創業者,重要的是要記住,對於你的項目,你要決定你認爲的網絡最公平的資本分佈,然後找到符合這些價值的投資者。如果你喜歡更中心化的方式,那就尋找那些有類似偏好的投資者。如果你想讓世界朝着更均衡的資本分配方向發展,切記不要害怕向潛在的投資者表明這一點。一旦項目度過了初始階段和初始分發階段,你的網絡機制設計將會反哺系統,讓你有第二次機會來塑造和積累能量和資源。

 

如果有一件事我們都可以做,那就是問每個項目,「這裏初始分配模型是什麼,以及這種分配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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